丰泽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提高救助水平
2015-07-14 17:46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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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丰泽区修订出台《泉州市丰泽区医疗救助规定》,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提高救助水平。
此次出台的《规定》增加了两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后,丰泽区将针对六种医疗对象进行救助,包括低保对象(含特困人员及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强制治疗的重性精神病人等。
同时,该区还建立起医疗救助基金,由区财政每年投入医疗救助资金80万元,在区民政局设立医疗救助资金专账,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拨付和管理使用,为救助对象提供住院救助服务、门诊救助服务及转院转诊救助服务。采取的医疗救助方式主要有六种,即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救助,包括住院医前救助和住院医后救助两种方式;门诊救助,包括日常门诊救助和特殊门诊救助;二次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 (郑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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