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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未发现阻碍执法“土政策”

2015-07-12 10:09 来源:泉州晚报 0

  根据市政府办日前下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环境保护法律严格落实,同时对限制、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废除。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经汇总各地反馈信息,我市未发现存在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今年,我市除了要开展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之外,还要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步骤还清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历史欠账。

  此外,我市将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实施“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按照省里的部署,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并做好报备和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错时执法勤查重罚

  环保部门将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继续完善现有错时执法机制,通过灵活多变的执法形式,强化对辖区内环境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坚持勤查重罚,做好新《环保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行政拘留等配套实施细则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特别是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供水、供电部门要配合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对地方政府及授权部门确定需要关闭或停产整顿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水、停电、限电等措施。

  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要把环保信用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绿色融资”、“绿色信贷”工作的开展,将企业环境信息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必要条件,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今后,我市将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110社会联动和网络平台的作用,构建畅通便捷的公众投诉渠道,按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及时做好各类投诉件的反馈工作。完善环境信访和积案化解制度,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反复投诉案件的跟踪管理和效能监督,致力于降低辖区内环境信访重复投诉率,切实保障群众环保权益。

  此外,我市将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逐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过程公开化;探索建立环境信访事项通报机制。(记者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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