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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电子警察系统投用 抓拍7类交通违法(图)

2015-06-25 18:03 来源:闽南网 0
泉州启动新型电子警察系统,主要对7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No.5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案例:6月21日13点09分,在江南大街常泰路口,一辆黑色小车在直行道等红绿灯。此时,直行车道的绿灯亮起,而左转车道仍然是红灯。这辆小车由直行道直接左转,构成闯红灯。即使车辆需要行进的方向为绿灯,其他方向信号灯为红灯,如车辆不是经该方向的导向车道通过路口,同样视为闯红灯。

  提醒: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可罚150元或警告,记6分。

违反禁止掉头指示标志

违反禁止掉头指示标志

  No.6

  违反禁止掉头指示标志

  案例:6月11日16点15分,南环路常泰路口,一辆银色轿车,无视路口“禁止掉头”的指示标志,直接在左侧直行车道上掉头。

  提醒: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可罚款150元或警告,记3分。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No.7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案例:6月11日10点43分,刺桐路丰泽街路口,一辆白色轿车,行驶在公交专用车道上,并直接在该车道进入左转待行区。

  提醒:按照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道,可罚100元或警告。(海都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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