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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一违章车推行协管员 大叔驾车将其撞停

2015-06-19 07:51 来源:闽南网 0
泉州市区田安路一辆厦门牌照小车路口起纠违,撞协管员推行,市民驾车及时相助急逼停

  闽南网6月19日讯 昨天下午5点半,街上逐渐挤满了下班的车流。泉州市区田安南路与津霞街路口处,突然聚集了很多等过斑马线的电动车和小车。

  田安路往泉秀街方向的车道上,停着一辆厦门牌照的白色小车;路边花坛上,坐着丰泽交巡警大队泉秀分队的协管员小杨。就在刚刚,小杨伸手拦下违章的白色小车,驾驶人不仅不配合,还踩了油门将他顶撞起来,推行数米。千钧一发之际,一辆闽C牌照的黑色轿车从斜侧冲出,撞上逼停白色小车。惊险得以化解,小杨被送医做详细检查。

黑色小车紧急逼停白色小车

黑色小车紧急逼停白色小车

  丰泽交巡警大队暂时以交通事故处理此事,暂扣了肇事者的车辆和相关证件。丰泽交巡警大队泉秀分队负责人游警官说,当事人是否存在撞击协管员的主观故意,有非常严格的认定程序,他们将调取该路口的监控视频调查。如果肇事一方确实存在故意,阻碍正常执法,他们会依法严肃处理肇事者,如果事件可能构成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将依法移交给公安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路口纠违 协管员被撞推行

  27岁的小杨老家在贵州,在泉州当了四五年的协管员。

  小杨介绍,昨天是他值班。“当时白色小车从泉秀街往田安路行驶,谁知到了路口却突然想左拐。”小杨说,当时白色小车行驶在外道,两条车道中间是实线,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左拐的,所以他比手势,示意司机往前开,谁知白色轿车走到斑马线时还是要左拐,所以他就站在车头前,并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检查,但司机迟迟不给。

  “如果没有先拿到驾驶证,司机一溜烟跑掉,我去哪里找?”小杨说,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白色小车又往前开了,车头顶到了他的双腿,为了防止受伤,他立马跳上车头,并死死抓出雨刮器。就在车子绕圈左拐时,一部黑色轿车从路边冲出来,撞到白色小车右保险杠上将它逼停。“从路中斑马线推行到路边井盖,起码有四五米远。”

  肇事的白色小车司机是河南人,当时正赶着去厦门,他说,当时他想靠边停车后,再将驾驶证交给协管员检查,并不是故意撞人。

  及时相助 市民驾车急逼停

  市民林先生当时就在路口的报刊亭处,目睹了整个事发过程。他说,黑色小车的驾驶人撞车的举动,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化解前方的险情,倘若不是这样,白色轿车继续推行,后果不堪设想。林先生认识这名驾驶人,是一名50多岁的中年男子,几乎每天下午都会从这个路口经过,往丰盛假日城堡小区行驶,“可能是去接他孙子放学的”。

  林先生说,当时有路人看到这名驾驶人路见不平,还用手机拍了下来,不过黑色小车的驾驶人发现后,没多做停留便离开了。“他很低调,说做这件事不算什么,不要拍他照片,发微信、微博”。

  对这名黑色小车驾驶员,小杨想借海都报,表达谢意:如果不是他仗义出手,自己会发生什么,真不敢去多想。

  昨日事发后,海都报官方微信“海峡都市报大泉州”和官方微博独家发布此消息,不少市民为协管不惧危险纠违和这位大叔的仗义之举点赞。

  若故意撞击 两车都难理赔

  发生这样的事,两辆车都有车损,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理赔吗?昨晚,在海都报官方微信“海峡都市报大泉州”做出图文推送后,不少读者发出这样的疑问。

  海都记者就此请教了泉州人保财险理赔中心的傅经理。傅经理分析,车辆保险合同中,很关键的一项原则就是“意外”二字,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主观故意去撞车,就明显不属于“意外”的范畴,因此,类似黑色轿车驾驶人这样的行为,其车损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而对于白色轿车来说,遭到其他车辆撞停,如果撞击行为是主观故意,在不考虑其目的的情况下,白色轿车驾驶人可向黑色轿车驾驶人提出赔偿要求,但这样的情况,双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基本上不会理赔。

  不过,傅经理说,假如在将来的事故认定中,白色轿车真的存在故意撞击协管员的情况,黑色轿车的撞击逼停行为,是为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避免可能发生更严重的后果,黑色轿车的驾驶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向白色轿车驾驶人提出民事索赔。(海都记者 杨江参 陈邵珣 谢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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