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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用假章借款无力还款 泉州总公司差点儿被坑

2015-06-06 08:5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6日讯 泉州丰泽区某家运营良好的建筑公司,猛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了被告,公司账户里两百余万元的财产都被法院冻结了。漳州芗城区法院告知,这家建筑公司的漳州分公司法人王某和一家企业签订了200万元的借款协议,还款期限到,分公司无还款能力,泉州总公司被追加为共同被告,需要为这借款协议负责。

  泉州总公司很疑惑,去年4月,总公司察觉漳州分公司法人王某违规使用公司印章,造成公司账目混乱,因此已依法律规定到漳州芗城区公安分局销毁印章。王某自此不再是漳州分公司法人,无权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王某和原告签订的借款协议是5月份签订的,那时印章已被销毁,那这章肯定是用假章盖的。总公司立即报警,泉州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介入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王某和这家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很蹊跷,200万元的款项被3次流转,最终走向私人账户。之后,丰泽刑侦大队民警奔赴漳州分公司,果然发现了3枚私刻的假章。警方找到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和该企业签订的是虚假合同,目的就是让泉州总公司充当冤大头赔偿合同款。

  前日上午,王某因涉嫌私刻公章罪被丰泽警方依法刑拘。(海都记者 喻兰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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