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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查获4艘非法采砂船 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动

2015-06-03 20:22 来源:泉州晚报 0

  来自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消息,4月20日以来,泉州两级海监机构结合“银滩”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2015年全市打击海上非法采砂专项联合执法百日行动,共出动执法船艇41航次,执法人员356余人次,巡查海域914余海里,登临检查船数24艘,查获4艘非法采砂船。其中行政处罚1艘、罚款10万元,移交莆田支队处理1艘,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2艘。慑于海监机构强有力的打击和舆论宣传力度,我市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联合执法+蹲守执法 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海监机构积极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统一行动、分片区巡航和蹲守执法等方式,集中力量、全方位出击,对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围截。支队执法船艇昼夜在管辖海域巡查,并在敏感海域采取蹲守执法的方法,加强现场监管,使企图利用夜晚时间盗采海砂的非法采砂人员无可乘之机。同时,海监机构还积极与海事、海警、边防等涉海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海上非法采砂运砂的打击力度。

  根据与莆田支队建立的泉莆海上联合执法协作机制,1艘非法采砂船移交莆田支队处理。坚决的执法态度、严厉的打击力度,使非法采砂船无任何逃脱借口、无处可逃,有效遏制了海上非法采砂行为。

  经济制裁+探索行刑衔接 有效提高打击威慑力

  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13年6月起,我市对查获的非法采砂行为,一律依据《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最高幅度10万元的罚款处罚。

  “百日行动”中,海监执法机构严格执行这一制裁幅度。同时,市海监支队还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宁德、平潭学习海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海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海上非法采砂行为依法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月中旬晋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晋江海监大队对查获的2艘涉嫌非法采矿采砂船当事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形成对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强大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度。

  加强跟踪宣传报道 营造保护碧海银滩氛围

  “百日行动”以来,除了在省、市海洋部门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我市还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跟踪报道执法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营造了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打击海上非法采砂“百日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海砂的市场需求仍将量大而持久,受利益驱使,非法采砂行为恐将长期存在,打击非法采砂依然任重道远。今后,我市海监机构将继续强化执法力度,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对海上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护我市的碧海银滩。(通讯员 陈智远 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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