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深化医药改革:支持多方式办医 严查过度医疗
闽南网5月30日讯 昨日,泉州市政府召开2015年全市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议,并启动了新一轮医改。
会上,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郑新聪强调,要充分结合泉州实际,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破解“看病贵”两大难题。
据了解,从2015年到2020年,政府将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市级公立医院专项投入,并逐年有所增加。
医疗资源配置 优先发展基层
今年医改方案,重点提到了医疗资源的配置调整。
优先发展基层,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扶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发展。引导卫生人才走向基层,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鼓励应届医学院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同时,实行分级诊疗等政策,引导群众就近就医。
做强做优高端,继续加强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分院二期、福医大附属二院东海院区、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等一批代表区域水平的医疗机构,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做优、做特。并结合泉州市群众病谱需要,加强重点专科建设。
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医。支持台、港、澳医师到泉州短期性行医(短期指3年期限,期满可在此注册办理)。
公立医院改革 解决4个问题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改综合试点任务的重中之重。会上,郑新聪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需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控制费用。完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办法;鼓励少用药,少用进口药、高档药,特别是抗生素等广谱消炎药,严禁把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要保持平衡。药费降下来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和财政补偿“三合一”要同时到位。
三要加强管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切实为患者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人性化的服务;深化医德医风专项治理。
四要改革人事政策。医护人员收入与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和社会评议等绩效考核挂钩;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对高学历、高职称等特殊人才要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允许职称聘任实行备案制。
保障与服务 完善大病保障
目前,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已达380元以上,人均总筹资水平达470元以上,下一步,将继续提高筹资标准,建立与泉州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增长机制。
同时,继续提高保大病水平。大病负担仍然是导致群众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目前,大病补偿比例可达70%~90%,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下一步,泉州市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障政策,扩大大病保障范围,推进大病商业保险服务,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减轻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卫生公共服务,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的产儿科建设,提高泉州市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妇产科床位数及占比,加快泉州市妇产科医院筹建步伐;实施好市委市政府的“妇婴健康工程”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100个“爱婴哺乳室”,为10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
人才建设 有突破创新
今年泉州市的医改方案有突破有创新,尤其在医技人员的招聘方面,扩大了公立医院的用人自主权,并提出解决乡村医生队伍养老保障政策。
医技人员招聘方面,充分简化招聘程序,由公立医院研究决定拟聘人选,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自主到高等院校招聘人才;职称聘任方面,适当提高公立医院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人才,鼓励支持非公立医院与公立医院组建医联体,解决私立医院人才招聘难、留人难等相关问题。
在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方面,充分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解决不同年龄层次医生养老保障问题。(海都记者 刘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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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消息,今后5年,泉州将全面深化医改,努力形成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医疗服务层次分明、医疗机构运行高效的医药卫生新格局,力争在公立医院改革、社会资本办医等方面形成特色,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当改革排头兵。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医改暨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泉州市制订《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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