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育一孩今后无需办准生证 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
我省夫妻生第一孩将无需办准生证
生育二孩可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
据泉州晚报报道,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我省生育服务证将实行一系列改革。
生育一孩只要备案即可
措施详解:改一孩审批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是指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备案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无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措施详解:原来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的群众再生育审批,现在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即可。对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经外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或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可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情况虚假承诺将被惩戒
措施详解: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除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14种情形之外,其他的情况基本符合承诺制,承诺了即可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于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其生育服务证自然无效,他们的失信记录还将被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制定对这方面失信人员的惩戒标准措施。
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允许委托代办
措施详解:目前全省各地正在鼓励不断创新办证形式,逐步创造条件,试行网上申请办证及预约办证,加快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逐步取消纸质生育服务证。同时,对于一些申请人无法到场的,省卫计委鼓励各地推行委托办证制。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对申请材料齐全,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可以查证的,允许委托代办。办理完毕无法亲自领证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可主动送证上门。
省卫计委表示,截至2015年4月底,全省申请单独两孩生育证的夫妻38537对,已发证38051本。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顺利施行,政策执行过程风险可控,生育水平未出现大的波动,目前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妻至少还有一半以上未提出生育二孩的申请。据悉,我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妻约为9万对。(记者 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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