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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初中生抢劫电动车被刑拘 最小的只有14岁

2015-05-23 08:2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3日讯 他们还是初中生,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14岁。

  本应在学校里听老师讲课,可昨天,他们却因抢劫电动车,被鲤城区海滨派出所刑事拘留。

  他们当中,小强辍学了,在社会上混着;小明就读泉州一中专,小健、小龙和虎子都是中学同学,阿超也在泉州市一所中学就读。虽然来自不同的学校,大家彼此熟识,经常聚在一起玩。今年年初。听闻朋友小军(化名)说了他们几句不中听的话,他们六人,计划将小军打一顿,再抢走他的电动车。

  今年1月29日中午1点多,小强带着其他五人,守在鲤城区金山社区一奶茶店里喝奶茶,一看到小军,便将小军从车上拉下来,打了一顿。随后将电动车骑走。当天下午,小军报了警。

  当晚,海滨派出所民警经过搜集取证,小强、小明、小健、小龙四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前天傍晚6点多,他们在家长的陪同下,被传唤到海滨派出所。

  “他们都来自小康家庭,从小不愁吃不愁穿”,经办民警说。在派出所里,小明母亲红着眼眶,对儿子说,“我们给你这么好的条件,你为什么不知道珍惜?”小明还嘴,“不要再说了,唠唠叨叨的。”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目前,四人都已依法被刑拘,阿超仍在逃。(海都见习记者 陈莹钰 通讯员 蔡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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