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扶持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行业发展 助企业兼并重组
石材废料碎化后,拼贴成各类画作,成为室内装修的饰品。 (陈起拓 摄)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实行绿色通道积极向上申请补助资金
我市将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的补助资金。一般纳税人兼并重组,根据企业申请可直接确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针对兼并重组各类情况,《通知》给出具体类别奖励标准: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优惠;对一般纳税人兼并重组过程中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件的可结转至重组后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继续抵扣;按兼并重组后企业对地方综合贡献增量部分分档给予奖励。
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企业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新组建企业,对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以及发生股权转让的,在其手续办理过程中,简化办事流程,实行绿色通道。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
支持建设国家级石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级水暖洁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水头国际石材新博览中心等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在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方面给予支持,并优先列入各级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项目,持续给予资金支持。
引导本地高校开设石材和水暖厨卫专业,培养行业发展所需人才。支持有条件的数控装备和工业机器人开发生产与应用企业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石材和水暖厨卫自动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对于建成自动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的生产研发企业优先给予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并优先推荐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
强化惠企政策叠加效应
体现扶持力度的延续
根据《通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里系列惠企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强化政策叠加效应。市政府《关于促进纺织鞋服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的惠企政策措施,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行业参照执行。
根据规定,《通知》适用于在我市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的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企业。《通知》在实施过程中,对同一企业、法人和社会组织符合多次享受《通知》资金奖励、补助条件的,当年奖励、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有关县级政府应对照《通知》在2015年2月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通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推动企业实行产销分离
鼓励在市域内设立总部营销中心
鼓励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企业在市域内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营销中心,凡将分布各地企业生产的产品集中在总部营销中心销售并开票且新增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开票销售额的1%给予支持补助,资金由受益财政负责,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土地登记分割办理
方便企业抵押融资
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企业在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缴清土地出让金、不改变宗地整体规划条件及用途的前提下,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可根据用地总平面图方案、规划道路或宗地范围内明显界标物,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分割办理土地登记,以方便企业抵押融资。
推动开展节能降耗
奖励年节约1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支持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对年节约1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市级节能专项资金给予优先奖励。支持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清洁生产、计量器具配备等节能基础工作,对省级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配套予以适当奖励。
延伸企业产业链条
鼓励设立或收购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机构)
鼓励建筑石材和水暖厨卫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收购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机构),对新设立(或收购外来)具有一定资质级别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按主项一级、二级资质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资金由受益财政负责。(记者 游怡冰 通讯员 洪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