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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清源山酝酿限制机动车上山 将谋划全新交通模式

2015-01-23 08:58 来源:东南早报 3
根据初步打算景区管委会限机动车上山还将结合引导旅游

每到节假日,许多市民驾车上清源山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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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山电瓶车游“夭折”始末

因线路运行问题,投资方与景区管委会对簿公堂

  一旦清源山限制机动车进入,景区管委会将推行全新的交通模式——用大型环保车辆接送旅客上山。其实早在四年前,该景区就推出电瓶车游玩的服务,然而昨日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5月份,这项服务就取消了。如今,有的电瓶车已锈迹斑斑。

  为何当初颇受市民欢迎的电瓶车游玩会“夭折”?原来投资方与景区管委会发生了重大分歧,且对簿公堂。

现状

电瓶车已停运 有的已经生锈

  昨日下午,记者在景区管委会办公楼后面看到,这些电瓶车都放在停车场上。12辆车中,其中2辆大的是游览车,其余的10辆均是电瓶车。2辆游览车上满是落叶和残花,电瓶车有的已经锈迹斑斑。

  “从去年5月1日起就开始停运了。”投资方朱英智介绍。

  时间回到5年前。2010年,清源山景区推出“游清源山可乘电瓶车”的举措,拿下该项目的正是河北人朱英智。

  为何这一项目如今陷入窘境?原来,朱英智与清源山管委会发生了重大分歧,进而对簿公堂。

 投资方

线路只剩400米 70万投入打水漂

  “管委会没有按照合同行事,导致我70万元的投入打水漂。”朱英智介绍了这起纠葛的来龙去脉。

  朱英智说,2010年6月8日,他与清源山管委会签订《合同》,约定他在景区经营电瓶车接送游客服务,行车路线为自清源山游客中心开始至老君岩——停车场——势至岩——赐恩岩——齐云售票处——水流坑——天湖售票点——清源洞——南台岩,运营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第一年管委会免收朱英智的费用,第二年起每年收取6万元。

  “然而,我能走的线路只有约400米,即从清源山游客中心——老君岩——清泰岩。”朱英智称,管委会没有将整条线路上报给上级部门批准,导致其他路段他的电瓶车不能运营,几年下来他不仅未营利,约70万元的投入打了水漂。

  去年4月,朱英智将清源山管委会告到丰泽区法院,请求判令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效,管委会应履行合同上的行车路线。

清源山

线路无法封闭 电瓶车运营有隐患

  “无法运营原来约定的整条路线,是有客观原因的。”昨日,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管委会具有调整电瓶车行车路线的决定权,并且调整路线后,向朱英智收取的费用远远低于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来甚至一个月才象征性地收100元。

  另外,物价局核定的景区电瓶车行车线路票价仅在“清源山游客中心——老君岩——清泰岩”,其他电瓶车游览线路票价还未核定,朱英智也就不能在其他路段运营收费。

  “随着政策变化等因素,朱英智运营的电瓶车也存在安全隐患。”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1月份,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朱英智所有的电瓶车及其观光车运营环境进行检验,结论为车辆的行驶区域未实行全封闭管理,必须整改。“清源山游客中心——老君岩——清泰岩的线路属于社会道路,其他社会车辆也可以行走,管委会无权对其进行全封闭”,该负责人说,同理,当时合同约定的其他路段也属于社会道路,不可能实行全封闭,电瓶车同样不能运营,“万一出事故,谁也负责不起”。

一审

涉事路段属公共道路 合同必须终止

  据悉,泉州质监部门曾对清源山管委会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以电瓶车行驶区域未实行全封闭管理等为由,责令清源山整改或者消除隐患。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合同约定的电瓶车运营路线进行现场勘验,齐云路是社会公共道路,北山路是部分社区、居民和相关单位的公共通道,社会车辆均可自由通行,目前电瓶车不符合同约定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条件,即合同不具备履行的条件,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的约定,清源山管委会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因此法院一审判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但终止该《合同》。

  “对这个结果,我肯定不满意。”朱英智说,他已经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启】

  明天就是周末,想必不少读者正计划和亲朋好友一同驾车上清源山游玩一番。但在不久的将来,倘若清源山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大家的游玩方式就得改改了。各位亲们可能得将爱车停在景区外头,然后改搭环保接送车上山。

  对于这种变化,您有哪些话想说、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东南早报 官方微博,或与东南早报官方微信互动。(记者 黄墩良 林福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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