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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调为1元已20天
未接到通知?有司机还在收2元
市物价局: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打12358投诉
东南早报消息,昨日上午,市民吴先生搭乘出租车外出办事支付车费时,被司机以没有接到通知为由收取2元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对此泉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遭遇乱收费时,请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物价局价格举报投诉中心投诉。
投诉:
燃油附加费已下调 乘客遭遇乱收费
昨日上午10时许,市民吴先生在市区泉秀街搭乘一辆尾号为527的出租车,前往丰泽街办事。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向吴先生收取12元的车费,同时还收取2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于之前获悉燃油附加费从12月18日已下调为1元,吴先生表示强烈质疑。该司机以没有接到通知为由,坚持要收取2元附加费。虽然明知这是乱收费,但由于急着办事,吴先生没有时间与他纠缠,只好给了2元。
吴先生此后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此事,记者随即展开调查。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报社门口搭乘一辆出租车到福新花园,司机除了收取9元车费外,同时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上午11时20分,记者在福新花园小区门口搭乘另一辆出租车到刺桐公园,司机除了根据计价器显示的数额收取8元车费外,还收取2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当记者提出异议时,司机以“我是替班的,没听说燃油附加费已下调”为由,坚持要收取2元附加费。上午11时46分,记者又在刺桐公园门口搭乘一辆出租车到报社,司机除了根据计价器显示的数额收取10元车费外,同时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
部门:
保留相关证据 第一时间举报
泉州市交通委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调前,相关部门就通过多种相关渠道发出通知,少数出租车司机以没有接到通知为由,继续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的做法显然不对。乘客如遭遇这种乱收费,请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泉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从12月18日起,泉州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2元下调为1元。相关部门还专门下发相关通知,媒体也作了报道,因此少数出租车司机“没有接到通知”的理由不能成立。市民如果遭遇乱收费,请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价格监督举报服务热线举报,电话:12358。(记者 陈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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