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拟新规定 1月5日起禁携带自行车和动物
2015-01-06 09:59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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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和铁路站车秩序,昨日铁路部门表示,自今年1月5日起,乘客不能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妨碍公共卫生、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和动物进站乘车。
记者从泉州动车站了解到,该站昨日起也执行此项规定。此前,随着骑行活动的流行,不少骑行爱好者会在搭乘列车时带上自行车,到达目的地后再骑行回泉州。新规定实行后,这一行为将受到限制。
此外,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乘客进站上列车时,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物等危险品和管制刀具,也不得在托运的物品中夹带危险品;不得携带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不得携带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不得携带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等。而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酒精等其他制品属于限带范畴。
铁路部门对旅客乘车可免费携带的物品重量和体积也有明确规定。重量方面,儿童(含免费儿童)可携带10千克,外交人员可携带35千克,其他旅客可携带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代步所用的折叠式轮椅不计入上述范围。
一旦旅客在上车前被查出携带了违禁物品,将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若上车后才被发现,铁路部门将把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记者 张君琳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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