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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深读周刊:停不下来的捐款盼转变 让悲伤故事温暖收尾

2014-12-02 12:02 来源:闽南网 6
停不下来的捐款何时能停,家属几度避谈数额,爱心募捐能否温暖收尾

走上街头捐款 这几年已感到乏力

  对于此类公益,另一个问题可能是,这些平台不能让每一个求助者获得同等关注。

  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更需关注的求助人可能反被冷落。同时,部分信息的真实性也可能存疑,一些爱心救助信息甚至已经被辟谣了仍在疯狂转发。

  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本地媒体更多参与其中外,还可能需要本地公益组织的参与。

  与此同时,抱着箱子走上街头的募捐,这几年也让义工组织感到乏力。一方面,义工组织要尽量保证捐款活动的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上街的筹款活动多了,容易让大众疲劳,效果反而不好。

  钱的问题都比较敏感。泉州义工俱乐部负责人金钢说,通常会让受助者签收善款,并将明细公布上网。他认为,应学习国外成立专项基金会,达到所需金额时即停止,并由有公信力的机构监管。

  但是,设立基金会成立门槛高,尤其是公募基金,至少得向省级民政部门登记。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审核审批科科长朱维良说,目前泉州登记的公益团体有10多个,但都无权向社会公开募捐。严格地说,上街募捐的行为,还要看发起募捐的组织是否有公募权。

放开立法门槛 激活传统公益组织

  网络慈善逐渐兴起,诸如地方公益组织的募集身份问题,日益突出。依据现有的立法,很多民间慈善公益团队,实际上无法发动指尖上的公益,这对地方慈善颇有影响。

  对于手机端募捐,海西公益联盟负责人傅永顺说,网络平台影响力大,手机支付便捷是主要原因,“指尖上的公益,随手捐是最大优势。小钱大家都乐意,加上不用去银行汇款等,效率高”。

  “我们2010年就试过财付通,提倡小额捐款,一元两元,可是后来就停止了。”傅永顺说,也是因为没有登记的原因,本地无法做指尖上的公益。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吕鑫说,慈善事业应允许公民自由参与,立法应重在监督,不能设立高门槛来限制公民参与,应该简化慈善组织和基金会标准,扩大募捐范围,激活传统公益组织。

  “网络募捐,是方法上的创新。”吕鑫分析说,自媒体时代,传播真实性容易出问题,并且一些细节容易被放大,甚至超过事件真相,“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个人提倡公民积极参与慈善,慈善也是培养利他精神的最好途径,也更好地关注社会”。

【法律探讨】

厦大法律系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分会理事周赟博士

个人接受捐赠的,得靠道德约束

  Q:将募集余款转移给其他求助者使用,合法吗?

  A:只要这些公益组织合法登记备案,就可自设内部规矩。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强迫捐助,不违反捐款人意愿即可。公益组织可将超出的部分善款,纳入基金会,也可转给别的求助者。

  Q:捐款人如产生质疑等,能否索回捐款资金?

  A:这得分是公益组织还是个人接受捐赠。公益组织接受捐赠后,有责任对外公开捐款及使用细目,捐款属公益组织所有。捐款者可以质疑,但无法索回,除非发现其有欺骗行为,或证明捐赠行为违背自己意愿。

  公民个人接受捐赠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受捐者是诈骗,否则无权干涉其使用,受捐者也没有义务公开善款的使用情况。个人接受捐赠的,如何使用善款,更多是靠个人道德、责任的约束。

  Q: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汇款的捐款者,怎么监管捐款?

  A:对于公益基金来说,一切都要根据法律法规来做。而对于私人之间的行为,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去对个人捐赠制定法律。现代社会有一个基本特质,就是假设每一个成年人都是理性主体,能安排自己的钱。只要你能确信求助内容真实,想捐就捐呗,把它当件快乐的事。(海都记者 林莉莉 李昌乾 林永清 罗文伟 编辑 陈世国 杨炯 视觉 丘天 方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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