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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湾河口湿地遭填滩造路 洛阳桥下垃圾堆积已半年

2014-11-06 08:02 来源:闽南网 1
洛阳桥下垃圾堆积超半年,北迎宾大道项目工地被指是垃圾源头之一

海洋渔业部门和湿地管理处:

谁是执法主体,还有待进一步认定

  前日的现场调查,目前进展如何?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海洋监察科。海监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支队正在对土路区域是否为湿地保护区进行认定,还需要通过海域图的精准经纬度坐标比对。

  该负责人说,一般海域的执法主体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但因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海域属特殊区域,如果认定该区域属湿地保护区,那么执法主体首先应为湿地管理处,如有需要,再由支队进行配合。

  而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却认为,如果出现的是破坏红树林等行为,确实是由林业部门进行处理,但像这种破坏海域、侵占海滩的行为,因为这块湿地同时也是海域,执法主体还应该是海洋渔业部门,管理处负责配合。(海都记者 徐锡思 陈斯红 谢向明)

快刀短评

关于“谁是执法主体”的争议尴尬了谁

  根据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主任吴艺娟的“曝料”,填滩造路的源头竟然可以追溯到半年前,听起来令人震撼,更让人心痛!

  半年之久,面对肇事者堂而皇之破坏湿地的行为,“没有执法权”的管理部门只能“头疼,干着急”,而有“执法权”的一些管理部门,眼下却正在争议“谁是执法主体”、谁该是配合方,如此局面,说起来未免有些滑稽,更让市民心生寒意。

  如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科负责人的说法,工地建筑垃圾填滩,养殖户私自造路,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破坏事实明显,就在现场摆着,各界也都在关注,他都记不清楚自己跑了几趟”,可为什么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出面采取行动?

  尤其是,如果事情在端倪时,就能有基层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又何至于演变成今天这样,竟要等待上报市政府,来协调各部门,才能采取行动呢?

  任何说辞,最后都不能掩饰有关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关于“谁是执法主体”的争议,更是让人尴尬,因为各方看似很有道理的说法,仔细想来却经不起推敲,有些“踢皮球”的味道。

  我们期盼各部门能尽快协调好,尽快明确责任单位和执法主体,尽快采取行动,恢复滩涂原貌,给公众一个交代。(葭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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