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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物流员工顺走40部苹果手机 公司被判赔13.9万余元

2014-10-30 15:54 来源:东南早报 1

  林先生通过物流公司送40部iPhone4手机,不料途中全部丢失,原来是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所为。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他起诉物流公司,获赔13.9万余元。据悉,物流公司当时只收取5元物流费。

(黄晖/绘)

  被偷:寄40部iPhone4 到中转站不翼而飞

  2012年8月13日,在石狮市开通讯店的陈女士需要购买大批iPhone4手机(以下简称手机),于是她找到可以供货的林先生。

  林先生在福州,他把40部手机打包好,与丰泽区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福州办事处联系,该办事处员工应约前来取货,货运费5元,并答应尽快将货物送到石狮市。

  在正常情况下,陈女士次日就可以拿到货了。但是她的愿望落空了,于是与林先生联系。这下林先生着急了,因为这些手机价值10多万元,他赶紧与物流公司联系,物流公司答应在1天内予以答复。

  经林先生调查,这批货物到物流公司的运输中转站卸货后,就不知去向了。

  其实物流公司也在调查失踪货物的去向,并怀疑物流公司员工洪某某将东西偷走,于是物流公司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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