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8岁醉男凌晨踩踏8辆小车 因心情不爽借酒发泄
2014-10-14 09:14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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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伟得知自己踩坏了8辆小车时,还觉得很惊讶。
懊悔连称“喝傻了”
昨日下午,记者在丰泽派出所见到陈某伟。
今年18岁的陈某伟,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宿酒难消,他时不时猛搓几下脸,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但话音里还带着浓浓的倦意。
陈某伟说,他刚到这家餐馆打工,月薪2000多元,第一次工资还没有拿到。
10月12日深夜,他和五六个朋友、同事在自己打工的餐馆聚餐,喝了不少啤酒。昨日凌晨1时许散席时,陈某伟已经喝得醉醺醺的。
“那段记忆空白了。”陈某伟说,他完全不记得踩踏小车的情形,直到民警找到他,问起踩车一事,他才隐约记得有这么一回事。
“喝傻了……”陈某伟说,根本不记得为什么会跑去踩踏路旁的小车,当时同伴有阻止他,还骂了他一句“神经病”。事后,他们回到租房睡觉。
“我踩了几辆车?”陈某伟不知道自己搞了多大的破坏。当他得知自己踩坏了8辆小车时,觉得很惊讶,“没这么多吧”。
目前,陈某伟已被丰泽警方行政拘留。
小车引擎盖被踩凹(网友@死忠国米 供图)
■律师说法 涉嫌损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要负刑责
针对此案,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江分析,陈某伟的行为涉嫌损坏公私财物,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车被踩坏的车主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可以走法律途径。
业主将小车停放在小区内,如果小区物业有收取管理费,双方之间如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则要承担管理的义务,在此期间小车被第三方损坏,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记者 陈明华 通讯员 林隆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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