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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独轮车泉州街头跑得欢 “拉风”藏隐患(图)

2014-10-11 10:59 来源:泉州晚报 1

  部门

  非交通工具 不能挂牌上路

在市区宝洲街,一位初学者因为操作不熟练多次掉下。

  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电动独轮车灵活又轻便,又很“拉风”,被一些年轻人当成交通工具。不过,也有市民表示了担忧,觉得其没有扶手、刹车等防护装置,上路存在隐患。

  对此,泉州市交巡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独轮车其实和旱冰鞋、滑板、“死飞”一样,不能属于交通工具。要成为交通工具,必须要经过时间的检验以及法律的许可,并且通过法律对其使用方式、用途、生产标准等进行规范,而这些相关要素在上述几样中都未有体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电动独轮车拥有动力装置,属于机动车。但它又不符合国标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能上牌,因此也不能上道路行驶,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若将其认定为无需上牌的滑行工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行人也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电动独轮车速度快,人站在上面毫无防护,又极度依靠平衡感控制方向,相当于“肉包铁”,上道路行驶有很大危险性,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请勿骑这种车上路。(记者 张晓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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