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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担心帅老公出轨签忠诚协议 海都律师团:有失公平不受保护

2014-10-10 09:1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0月10日讯 “可以和别的女性打交道,但保证不出轨,否则,离婚后全部财产归女方所有。”丈夫签下的“不出轨”保证书,让小玲(化名)松了一口气,但紧接着也让她担起心来:丈夫的保证书,说得信誓旦旦,但真的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吗?希望海都律师团能给个答案。

  海都互助会律师团律师、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认为,这份保证书,实际上具有“夫妻忠诚协议”的性质,但因约定内容明显有失公平,因此不受法律保护。林律师建议,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时,约定内容应在法律范围内,也不可侵犯第三人的权利。

  厝边说

  丈夫保证不出轨,妻子担心协议效力

  小玲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了,但用她的话来说,这段婚姻并未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原因是,丈夫人长得挺帅气,性格又很外向,生活中很喜欢和女孩开玩笑,尤其爱为女孩子忙来忙去。

  小玲说,每当她看到老公为别的女孩子忙前忙后时,心里就很失落。“他也跟我解释过,说和别的女孩只是朋友关系,并没别的什么。”即便这样,小玲还是不放心,她希望丈夫以后能收敛一些。

  见妻子失魂落魄,也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丈夫签了一份保证书。大意是,婚姻存续期间,他可以和别的女性朋友打交道,但保证绝对不出轨。如果因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所有财产均归妻子所有。

  拿到这份保证书,小玲终于松了一口气,但她还是有些担心,丈夫签订的这份“不出轨”保证书,真的有效、真的会受法律保护吗?小玲希望,海都互助会律师团能给自己一个答案。

  律师说

  有失公平的“忠诚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小玲丈夫签的这份“不出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认为,这份约定“不出轨”的保证书,虽然是男方的真实意愿,但是并没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为,这样的保证明显有失公平,损害了男方的财产权利。假如真到了分割财产那一天,男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那根据《婚姻法》规定,可以男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破裂为由,要求男方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

  林培德律师解释,小玲丈夫所签保证书,实际上是不规范的“忠诚协议”。“夫妻忠诚协议”,是基于《婚姻法》夫妻忠诚义务之规定,是双方自愿签订相互忠诚的契约,约定一方不忠而丧失财产权或支付违约赔偿金的违约惩罚性合同。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若出现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等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并明确无过错方可要求对方损害赔偿的权利。

  林培德说,男方违约导致离婚,全部财产归女方的约定,协议中所约定的“导致离婚”,侵犯了男方主张离婚的权利,“剥夺一方人身权利的约定,都应视作无效”。另外,第三人的权利也不能侵犯。比如协议中提到惩罚“小三”,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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