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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用建筑须配建防空地下室 如何识别防空地下室

2014-09-22 08:08 来源:泉州晚报 1

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者须缴纳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申请同意,按照配套建设的数量和成本缴纳相应的费用(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另选址建设防空地下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当地当年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制定,并每年公布一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就近易地建设人民防空工程,不得挪作他用。易地建设是指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修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就近易地建设。

  据介绍,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得批准免交、减交或者缓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林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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