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女买台三菱重工空调不制冷 投诉3年未解决

泉州晚报   2014-09-17 20:34

  售后方 尽快与顾客联系 协调解决方案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三菱空调福州办事处,刚提起尤女士,办事处工作人员就表示知道是什么情况了。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三年确实有接到尤女士的报修电话,并派工作人员前去维修。至于多次出现无法制冷的情况,是否是空调本身的质量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做出回应。她表示,这两天会结合尤女士提出的要求,尽快与她协调出妥当的解决方案。

  律师 产品质量有问题 商场有责任退换货

  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世明说,根据《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而现在这台空调已过了三包有效期,王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场作为销售者,如果其出售的产品存在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的,即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也应当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同时,温陵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志云表示,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时,可以要求商家和厂家维修、更换。“通过消费者保护协会调解不成后,消费者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不过要注意时间限制。”他说,由产品质量产生的维权行为,消费者需在保修期之后的两年内提起诉讼;而如果是因质量产生人身伤害的维权行为,消费者需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记者 许雅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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