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一顾客信用卡落屈臣氏内却被告知已“销毁”

2014-09-16 09:46 来源:东南早报 0

律师:商家无权销毁、遗弃顾客失物

  顾客到商店消费,拿信用卡进行支付,一不留神忘了拿回信用卡。等到四天后找到商店寻找失物,却被告知卡已被“销毁”。昨日,市民庄先生致电讲述了他的信用卡在屈臣氏店丢失后的遭遇。

永相逢超市设有失物招领处

当事人:三天没去认领,卡就被销毁?

  庄先生是9月7日中秋节当晚,和家人一起到城东某大型超市的屈臣氏购物的。在用信用卡购买了一瓶香水和部分婴儿用品后,庄先生和家人就离开收银台,去参加博饼活动了。

  “回来三天后,才发现信用卡不见了。”庄先生说,他当即通过消费记录查找到上次消费地点,隔天下午,他赶到屈臣氏。经过询问,该店店员说,7号当天,店内确实捡到两张信用卡,其中一张正是庄先生的建行信用卡。

  随后,店员却告诉庄先生,由于他三天内未能及时到店内进行失物招领,他的信用卡已经“被销毁了”,店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我在其他的地方消费,都没听到过这种规定。”庄先生对于店员的解释感到很意外。他觉得,信用卡丢在店内,是他粗心大意,但是他想不明白店家凭什么就把信用卡给“销毁”了?

  由于丢失当天正是信用卡的还款日,让庄先生颇费了一番周折。找不回信用卡,他事后只好花费70元再去重新补办一张,“补办起来很麻烦。”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泉州刺桐路东美段堵得慌 市民建议调整引导方案
下一条: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昨全面启用 首日未现扎堆办证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