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江南花园城新买商品房 变别人家的养鸡场(图)
屋子被清洗过一段时间了,昨日海都记者进入,还是有臭味
【物业】
房门被人撬开 通知整改无效
新买的商品房,怎么会被人侵占了呢?开发商交房给业主之前,为什么都没有锁起来?
陈先生多次找到江南花园城的开发商——鲤城房地产公司,但这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昨日,在中区工商所,开发商出面负责处理此事的郭先生称,公司接到陈先生反映后,派人做了调查,发现是同一梯十几楼的一位业主养的。
昨日,小区物业宏思物业的负责人陈总也告诉记者,确实是楼上一家住户所为。
“新房子本来是有锁的,但是被人撬开了,后来加贴了封条,也被人为破坏了。”房地产公司的郭先生说,主要问题是别的业主私自占用,而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他表示,公司将向这两方追究责任。
宏思物业的负责人则回应称,因小区内的大多楼房为安置房,住了不少安置户,管理上难度相对大一些,“像养鸡鸭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个例。我们一有发现就会沟通,还会发整改通知书,但是效果不好”。
【协商】
如果无法解决 将起诉开发商
8月11日,陈先生向泉州工商12315投诉,鲤城中区工商所介入调解。
陈先生和妻子要求房地产公司,要么更换一套同户型的新房,要么取消合同,退还房款,要么赔偿20万元。
对此,鲤城房地产公司的郭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合同签了,也在房管局备案了,银行按揭都办了,没法退房和换房。”他说,公司愿意将房子整改到位,包括清理地板、重新粉刷墙壁等,或者给陈先生一定金额的补偿。
昨日,双方再次谈崩。陈先生表示,屡次沟通无果,自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就此事,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分析,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或可退房。他说,陈先生买房时所看的房子,和实际被销售的并非同一套房子,或可构成合同法上的“重大误解”。而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建议陈先生以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撤销之诉。
此外,在他人房中饲养鸡鸭的业主,以及对此管理不善的物业公司,造成侵权,应该做出赔偿。(海都记者 李秋云 黄谨 实习生 王菁璟 通讯员 裘锦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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