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小区业主楼道私设铁门 上周六已自行拆除
为安全设铁门经沟通自行拆除
上周二,邦邦联系上陈姓夫妇。陈先生承认,楼道里的铁门是他们安装的,而他名下的两套房,一套是老乡所有的,“等房产证下来,我就到公证处把产权过户给老乡”。
之所以安装铁门,陈先生有自己的苦衷。原来,前年入住祥安居时,C栋12楼没有其他住户,一楼出入口也没装铁门,“有次,我儿子的山地车放在楼道上,车锁被撬开,幸好发现及时,才没被偷走”。为了安全,陈先生才和老乡商量,在12楼楼道口装了铁门。“去年,周女士来看房时,我们配了铁门钥匙给她”,但周女士不要铁门钥匙,提出要拆掉铁门。
当天,邦邦也将周女士的想法反馈给陈先生。经过一番沟通,陈先生表示,如果能跟周女士坐下来协商,对大家的安全都有好处。但是,如果周女士坚持反对,他也愿意动员1202的老乡,一起把铁门拆除了。
随后,邦邦向丰泽区行政执法局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派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上周五,丰泽区行政执法局向邦邦答复,执法人员已到祥安居小区C栋12楼现场查看,确认私自在楼道内设铁门是违法的,应予以拆除。执法人员与设置铁门的1201、1202业主沟通后,业主表示愿意自行拆除。
上周六,业主拆了楼道铁门。至此,困扰周女士一年多的闹心事,终于有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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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道上私自设置铁门的行为,应该由谁来管?邦邦从丰泽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了解到,对于房屋设置相关设施的管理,以住宅进出口门为界。住建部门负责住宅内部改动、设置,而门外的应属行政执法部门管理。
另外,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律师介绍,私自在楼道中设置铁门的行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等通道设施,而损害业主共同利益。“而且,根据《物权法》规定,商品房楼顶、外墙、楼梯、楼道及小区道路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用,每一名业主在使用共有设施时,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涂律师分析,居民私自安装铁门,实际上已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邻居恢复原状,也可到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海都记者 林继学 谢明飞 实习生 王伟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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