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严查隧道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9项违法行车

2014-05-22 18:11 来源:闽南网 1
泉州开展隧道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隧道行车九项违法。

民警对进入大坪山隧道的非机动车辆驾驶者进行教育

昨天,民警对进入大坪山隧道的非机动车辆驾驶者进行教育

  闽南网5月22日讯 电动车、自行车跑到机动车隧道内,在隧道内随意超车,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这已是泉州市区大坪山隧道、东海隧道常见的情形。

  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联合丰泽交巡警大队、城东及东海派出所,开展隧道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隧道行车的九项违法行为。民警表示,泉州市区两个隧道,车流量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拥堵,希望市民能够规范行车,保持车距。

现象:20分钟 82辆电动车闯禁令

  前日下午,海都记者在大坪山隧道坪山路一侧的天桥上观察发现,从3点半至3点50分,有80辆电动车,无视禁令标志,闯入机动车专用隧道内。而走旁边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仅有37辆。

  市民李先生经常从该隧道经过。他说,由于坪山路往安吉路方向,需要过人行天桥,才能驶入非机动车专用隧道,因此很多人为了省事,直接从机动车专用隧道通行。“从安吉路过来,我是会走非机动车的道,但从这边过去,我经常走机动车道。”

  市民洪先生认为,“隧道内比较暗,很多电动车开进机动车专用隧道,不开车灯”,很危险。

  对此,泉州市东海派出所的民警也表示很无奈,“民警经常教育劝导,也多次开展行动进行处罚,但仍是有许多骑电动车的市民不听劝阻。”

提醒:

九项违法行为易犯 小事故应及时撤离

  昨日下午4点,丰泽交巡警大队和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安吉路一侧的大坪山隧道口,开展统一行动。市民郑先生,骑着电动车从机动车道隧道口出来,被民警拦下。郑先生表示,其并不知道有非机动车专用隧道,并且,也没有注意看“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警示牌。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

  记者发现,有部分电动车驾驶者,发现执法人员后,在洞内掉头逆向行驶,让人看了捏把汗。

  民警介绍,九项违法行为,是隧道行车最为常见。此外,自北迎宾改造开始,大坪山隧道车流大增,小事故极易引发交通拥堵。因此,在发生小事故时,双方当事人应对现场进行拍照后,将车开至隧道口,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或造成二次事故。6月15日后还可直接开至市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九项隧道行车易犯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未在专用车道行驶(警告或罚20元)

  车辆违反禁行标志(记3分,警告或罚150元)

  逆向行驶(记3分,警告或罚200元)

  车辆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记1分,罚100元。若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隧道内违法变更车道(警告或罚100元)

  没有保持安全车距(警告或罚100元)

  超速行驶(普通道路,超速20%以下记3分,超速20%以上、50%以下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隧道内随意超车(扣3分,并罚款150元或者警告)

  随意停车(警告或罚100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下一条:泉州投逾10亿元保护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