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凤山综合楼一度电涨2毛 物业:电损平摊入户
物业:
去年垫好几万电损
今年要由业主分摊
针对业主们的反映,邦邦找到负责凤山综合楼管理的海城物业管理公司。
相关负责人杨经理说,小区没有电改,业主电费由物业代缴,前两年,物业坚持每度电收7毛,是没有把电损计算进去,去年电损的费用,公司垫了好几万元。所以今年公司不再帮垫电损费用,而是要把这部分费用分摊到电费中,并已经在小区贴了公告。
对于杨经理所称的替业主垫电损一事,邦邦请他出示账本证明。但他称账本已经交到总公司,目前,公司领导正在外地出差,要等过几天回来后才能提供。
杨经理称,每个月,物业公司都是按总电表度数缴费,目前向业主收取电费的方式,是把总表的费用减去业主电费总和,产生的公摊和电损核算后,所以才把每度电单价提到9毛,就是按度数×0.9元的公式来收取。
但不少居民却提出异议,他们认为,物业应该把电费公摊和电损,平摊到每家每户收取,而不能提高电费单价,也就是应该按度数×0.7元+平均公摊+平均电损收取。
对此,杨经理觉得,第一种计算方式较为合理,因为用电多,电损也大,采用第一种计算方式,用电多的业主,要多缴钱。
物价局:
两种计算方式均可用
但应征得多数业主同意
在了解情况后,泉州电业局回应,凤山综合楼当时开发商在建设综合楼时,只安装一个总表,电业局和物业签订协议,由物业通过总表统一结算。至于,用户缴纳多少电费,不在电业局权限范围内,应由物业和用户相互协商确定。
昨日,邦邦向泉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反映后,相关负责人朱先生说,没有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物业缴费的总表度数,肯定是高出各家各户电表的总和,为此,物业公司把公摊和电损平摊给业主这种方式,并没有争议。
朱先生分析,电费公摊和电损,可以采用每家每户完全平摊,也可以采用增加电费单价的方式。最关键的是,物业应该征集业主的意见,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后,再决定选用哪种方式收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随后,辖区东湖街道办负责物业工作的黄副主任说,如果业主觉得收取电费的方式有疑问,也可以组织业主代表,先征集业主意见后,然后再与物业协商。(海都记者 林继学 实习生 花蕾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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