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公司老板伪造证件卖店面 偷卖好朋友房子
2014-04-17 11:39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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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借到15万元 伪造房产证偷卖店面
叶某斌涉案的另一条罪名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据悉,2008年3月20日,叶某斌向刘先生借款15万元。为了显示他有实力清偿债务,他将一本伪造的店面产权证交给刘先生保管。这处店面当时还在叶某斌的名下,地处丰泽区宝洲街附近。叶某斌还说,若他未能在还款期限内把钱还清,他会把该店面转让给刘先生。
实际上,这回刘先生又被骗了,叶某斌把该店面卖给别人了。2010年1月7日,刘先生发现上当了,赶紧向警方报案。2012年1月31日,叶某斌在南安市落网。警方提取了他给刘先生的那本假的店面产权证。
身犯两宗罪 被判刑10年
去年12月,丰泽区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叶某斌诈骗了58万余元,以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叶某斌数罪并罚,判他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他赔偿刘先生经济损失58万元。
宣判后叶某斌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记者 黄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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