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68岁老人买经适房贷不到款 银行:年龄大放贷有风险
2014-04-04 08:1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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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68岁老人买经适房,交了13万余元首付款,如今银行不放贷。
快刀短评
被忽略的
隐性歧视
新闻关注过很多老年人权益的话题,诸如被虐待、被侵权,甚至子女不常回家看望等等。今天新闻主人公老张的房贷烦恼,却让我们吃惊:我们常把关爱老年人挂在嘴边,却忽视了这些合法却不合理的歧视——暂且称之为隐性歧视。
在市场经济中,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甚至房东等等,确实有权利对某个群体作出限制性的合同条款。他们对老年人群体作出限制,是合法的,也符合商业逻辑,但对老年人群来说却显得很不合理。
人人都同意老年人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法益。但现实中,老年人享有这份平等权利却被预设前提,因为他们并没有平等的权利能力——与其他法律主体对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在正常的商事关系中,老年人显然不能和成年人保持竞争。
从人类社会的逻辑上说,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这个相对没钱的群体不应被视为社会的负担。从个体老人来说,他们的弱势也并非懒惰或者不学无术等自身原因造成的。
从商业机构自身的层面来说,他们全力维护了商业利益,但却严重忽视了社会责任。他们越是强调平等的合同条款,却越是形成了可怕的制度性排斥和歧视——这一点也许连他们自己也忽视了。
今天我们已然步入老龄社会。老张们的遭遇提醒大家,对老年人的隐性歧视,更多的不是来自于家庭,而是社会。
敬老爱老是每个人的责任,但如何做值得思考。有社会责任感的商业机构,与其在重阳节去敬老院帮忙洗脚,不如在日常工作中对老年人群体作出更多让利性、便利性关怀。我们也希望相关政府机构能够重视,出台更多优待政策,在政策以及财政的二次分配上作出倾斜。
毕竟,我们的今天来自于他们的昨天,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环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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