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3男子泉州打人被政拘14天 警方慰问受伤协勤
2014-04-03 09:40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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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勤群体现状受关注
[网友声音]
协勤群体现状受关注
这两天,协勤当街被打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很多网友在谴责打人者的同时,也对协勤的身份、地位进行反思。
@Nass33:协勤其实是一个被忽视的弱势群体。
@李启林啊:协勤的存在感很低,这是个问题,要解决!
@zzb平常心:现在警力不足,大量协勤在协助执勤,但是很多人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雨中登山全身爽:不服从交警协勤指挥,并动手殴打人,怎么开车上路脾气这么暴躁!
@panwangtu:不服从指挥还打人。
@九尾邪狐520:无论如何打人都不对,希望打人者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1棵白菜:有事情好好说,动手打人就不对了。
@天下无贼-007:查明情况,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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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交通信号是规范、引导交通的重要交通设施,发挥着指挥交通的作用。行人和车辆驾驶人上道路通行,应当时刻注意交通信号,根据交通信号及时调整通行行为,严格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交通警察的指挥是交通信号的一种,但它又区别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等其他交通信号。具体来说,在交通信号对交通指挥的作用上,交通警察的指挥优先其他交通信号得以适用。为了适应复杂的道路交通,发挥交通警察灵活指挥交通的作用,同时明确交通警察的指挥较其他交通信号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因此本条规定: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根据这一规定,当有交通警察在道路现场指挥交通时,道路通行人员必须按照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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