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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单独二胎夫妻约1万对 新政实施前生育第二孩属违法

2014-04-01 08:06 来源:闽南网 2
福建“单独两孩”政策上周六正式落地,泉州符合政策的夫妻约1万对。

    新政实施前 生育按现行规定执行

    “如果现在怀孕,算违法吗?”市民曾先生问,他有一对朋友属于“单独”夫妻,现有一个孩子,如果新政实施前怀孕,算不算违法?

    记者了解到,有不少城市出现“抢孕”现象。对此,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政实行之前,一切生育情况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实施之日前已交纳社会抚养费,《决定》继续有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符合条件已怀孕但未生育的夫妻,应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补办再生育服务证。这也意味着,“抢孕”的“单独”夫妻要补办手续,新政实施前已生育的属违法。

    此外,新政实施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时,自批准之日起,要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需要退还。

    对泉州生育人口影响不大

    “‘单独两孩’政策,对泉州出生人口不会造成很大的波动。”市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称,泉州有“单独”夫妻约1万对,这些夫妻并不是全都会生第二个孩子,有的考虑到经济或身体等条件,不愿生,有的还在观望。

    省卫计委调查显示,两年内,全省10.6万对“单独”夫妻仅60%表示要生第二胎,预计新增出生人口5.6万人,对出生率的影响仅约0.6个千分点。照此计算,泉州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妻约占全省的1/10,两年内可能新增出生人口5000多人。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是否意味着“普遍两孩”也将全面放开?市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坚持计划生育仍是基本国策,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是为了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如果违法生育,仍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记者 陈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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