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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今年起三年内拆除“两违”房屋 一律零补偿

2014-03-18 08:16 来源:泉州晚报 7
泉州市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泉州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突出“四重点”实施“六先拆”

  遏势头:全市每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四重点:重点拆除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

  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按照泉州市委办、市府办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今年起,泉州市将用三年时间在泉州市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每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在房屋征收中对已确认的“两违”一律实行“零补偿”,对党员干部参与、安全隐患大等六类违建先行拆除,并定期公布违规“黑名单”。

新增“两违”出土就拆

  日前,泉州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治违办)。要求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

  根据《意见》,泉州市每年拆除“两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基本解决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今年“两违”治理任务已明确:全市拆除面积为352万平方米,其中鲤城、丰泽、洛江、石狮、永春各25万平方米,泉港、惠安、安溪各30万平方米,晋江、南安、泉州台商投资区各40万平方米,德化15万平方米,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万平方米。

  泉州市确定鲤城区、晋江市安溪县作为“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各县(市、区)将选择1—2个乡镇(街道)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组织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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