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0起公交安全事件4类小事引发 个别现象存安全隐患
【各界声音】
公交司机:投币等5种情况易起口角
哪些情况下,乘客易与司机发生口角?泉州市区云谷公交综合场站的几名司机,总结出了5种情况——投币问题、中途下车问题、挤在车前门问题、乘客带宠物问题以及乱扔垃圾问题。
目前,泉州公交车实行跨段累积计费的较多。如从云谷公交站开往清濛缺井村的38路公交,全程票价2元/人(云谷公交站至宏昌宾馆:1元/人;宏昌宾馆至清濛缺井村:1元/人)。38路司机吴师傅告诉记者,有乘客不管到哪,都投1块钱,叫他们过来补钱,有的就会理论。此外,个别乘客习惯不好,到了红绿灯口,就要下车,不开门就会起口角。
801路的王师傅则说,不让乘客带宠物,乘客不理解也会起口角。还有乘客喜欢在车上吃东西,乱扔垃圾,司机喊的话,也容易和乘客起口角。另外,有些乘客上车后挤在车前门,让往车内走,不愿意动。
王师傅说,“司机开车时间长,要面对那么多乘客,偶尔情绪会不好,遇到这些不理解的乘客,有时便会吵起来。”
人大代表:加强“内管”和“外管”
针对公交安全问题,泉州市人大代表施蓬勃说,可从两方面做好保障:一是靠公交司机和公交公司的内部自我管理,二是要靠外部的监督监管。
公交司机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此外,公交公司也要加强对公交司机的管理,形成一套良好的培训与考核机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力度,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公交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媒体也要发挥舆论监督力量,类似“公交车司机抢夺乘客方向盘”、“公交司机醉驾”等案例,要追踪报道,把危害告知公众。
他还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方面,加大关注力度与投入,让广大老百姓能够乘坐上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公交车。
政协委员:增防护措施加大严惩力度
多年关心泉州公交发展的泉州市政协委员陈笃恒认为,可从4个方面入手。如政府应再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公交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也可增加公交的防护措施,借鉴出租车的做法,在驾驶室增加隔离措施,将司机与乘客隔开。
严惩危害公交安全的人员,以儆效尤。加强对市民的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市民,遵纪守法,遵守交通法规,并就危害公交安全的案例,进行及时曝光,产生威慑力,警示后人。
泉州市政协委员曾皖鲤说,央视曾专门报道过全国各地“乘客抢司机方向盘”恶性事件,指出这些当事人没意识到,一时的不理智行为已犯法。从中,可折射出当事人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回过头看,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市民希望公交车准点、平稳、安全、舒心,而公交司机一天工作好几个小时,也不容易。在现有的城市公交发展阶段及公民、司机个人素质的综合因素下,双方难免存在一定的摩擦。这时,双方应换位思考,各退一步,进行微笑行动,营造与人为善的和谐氛围,车内多贴一些温馨的标志,司机要有应变的机智,应急的处理办法。
律师:抢公交方向盘最高可判死刑
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廖逸律师介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乘客进行抢方向盘、殴打司机等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是主观故意的行为,并且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均可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廖律师说,“具体后果只是入罪后作为量刑的依据。”
而在停车时发生的行为,只是针对司机本人,如果对司机造成伤害,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网记者 董加固 陈晓婷 谢明飞 实习生 花蕾 林素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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