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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已全面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率达98.41%

2014-02-28 07:58 来源:闽南网 2

  闽南网2月28日讯 昨天,各地媒体都在关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新动态。本网记者跟进泉州情况,发现泉州在2011年底,已全面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41%。

  而在城乡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两制度的衔接上,泉州目前也还在等福建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根据自身情况
实行三保合一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2009年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时,泉州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较快的优势、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需要以及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基本政策大致相同的特点,要求各地在推行新农保时把城居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合并实施,实行“三保合一”政策。

  该政策从增设缴费档次、提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扩大困难群体界定范围、增加对被征地人员等特殊参保对象的缴费补贴、建立长缴多得机制等方面对政策制度进行完善创新,统筹解决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目前,泉州个人缴费标准大多是每年100元~2000元20个档次(每个档次递增100元,永春县将最高档次设为2400元,全市最高),其中鲤城、丰泽两区个人缴费标准为200~2000元10个档次(每个档次递增200元)。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有278.12万城乡居民续缴养老保险费,缴费率达95.21%,连续两年位居全省首位。接下来,泉州还将根据国务院意见和省贯彻意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相关阅读:国务院印发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个人缴费标准有12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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