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分3类实施改革
2014-02-21 08:46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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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将分三类实施改革
事业单位将按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分类实施改革。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应逐步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上述两类单位,今后都不再批准设立。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前者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且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而后者提供的公共服务则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这类单位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类别划定后,这类单位将通过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政支持方式等,不断强化其公益属性。(谢曦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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