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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石头房改造今年开展试点 重点改造3类石头房

2014-02-19 07:13 来源:闽南网 14

改造方式

提倡成片改造

部分情况允许翻建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称,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应实行成片改造。而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则鼓励成片改造;城镇规划区外的村庄户数在20户以上或占地面积10亩以上的,鼓励按现代住宅小区实施成片改造。通过成片改造,引导散居住户向城市新区、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集中。

  对规划区外或规划后超过5年未改造的石结构房屋,允许就地改造翻建。

  据介绍,改造宜以拆除重建为主。对少量一时无法重建的危旧石头房,可临时除险加固。就地翻建的,应严控新增用地和翻建规模。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尚未审批的,应一并甄别解决。采用成片改造的,将开“绿色通道”,实行容缺预审,简化程序,除省里明确要求必须缴纳的规费外,减免相关费用。

实施步骤

今年开始试点

每年要明确任务数

  按照计划,今年起将推进改造,争取5年内基本完成。五年计划还明确了每年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014年:调查摸底、开展试点阶段。全面部署改造工作,组建工作机构,确定一批整治试点。各县(市、区)出台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每年改造任务数。2015年、2016年: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基本完成确定的试点石结构房屋,属于危房及早列入,分批次逐步启动。2017年、2018年:全面实施、明显改善阶段,争取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资金扶持

争取省里资金

市里也有专项补助

  改造将有何政策扶持?计划提出,将积极争取省里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泉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出台扶持政策,符合棚户区改造的纳入棚户区统一改造,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泉州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的优势,制定专门用地政策,发挥政策优势。

  各县(市、区)政府除了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对贫困户、困难户等低收入家庭要出台补助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扶持。(本网记者 曾小琴 谢向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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