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两车刮擦司机同意私了 交警却扣车扣证
2014-02-08 07:4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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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质疑:和解得太晚了 且肇事逃逸不能私了
面对两名司机的质疑,郑警官解释了前后不同处理方法的理由。
他说,该起事故的车损较小,故一开始他确实劝双方私了,双方各自报保险,但货车司机王师傅始终拒绝承认肇事。即使事故车损再小,双方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和解不成,依规就无法按照《泉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办法》处理。
“货车司机的行为,已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扣车做技术鉴定,目的在于确定事故成因,以便认定货车司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一旦刮痕鉴定证明为货车所致,货车司机除了面临赔偿,还将受到行政处罚。”郑警官说。
那为何双方此后达成和解后,又坚持扣车?他称,双方和解发生在其扣车行为之后,且依规,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其他声音:双方损失扩大化 执法合理不合情
对于郑警官的解释,李先生和王师傅还是不太理解。记者就此事咨询泉州交警系统另一名事故民警,他说,郑警官的行为有法可循,“合理”,但从处警习惯和人性化执法角度,确实显得有些“不合情”。
该民警说,“货车司机的行为确实涉嫌逃逸,依法应严惩,逃逸事故也确实不能私了。不过这起事故车损极小,未造成严重后果,双方最终也愿私了,能够小事化了是再好不过,民警一般也乐于看到小事故如此解决。”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律师认为,此事两车损失轻微,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应减少双方损失,而扣车做事故鉴定,将双方的损失扩大化。(本网记者 涂传之 张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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