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专项整治停车场乱收费 违规可拒付并举报
停车收费问题为市民所关注(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闽南网1月17日讯 昨日,在泉州市区南俊路一停车场,一位车主正和管理人员讨价还价:因为停车超过两个小时,管理人员要求多加5元,否则不让把车开走。一番争执后,车主最终多给了3元。他也很无奈:“没办法,不时要到这里来办事,万一被记了车牌号,划上一道痕,亏大了。”
类似的经历,相信很多有车市民都碰到过。
14日下午,省、市物价局收费调研工作小组开展停车服务收费调研时,鲤城区物价局坦言,区内停车场(点)乱收费问题较严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收费、停车场管理混乱、没有收费票据等问题均存在。
去年3月起,鲤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得到很大的好转。今年将进一步推行“阳光价费”,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的,车辆驾驶人可以拒付停车费,并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对于部分在街道、社区、老人会默许下无证收费的停车场,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
乱象
没有明码标价
停车场被罚3000元
往年,很多到临江街道义全大厦南侧停车的市民,都遇到同样的问题。停车费由停车管理员随口报出,车主对于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一概不知。
“这个问题以前也有接到投诉,今年我们例行检查之后,抓了现行,进行处罚。”鲤城区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证据确凿,停车场认罚,交了3000元罚款。处罚是去年4月份作出的,昨日下午,记者回访时发现已经有了收费公示牌,明码标价。
“这种情况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没办证乱收费、有办证但没公布收费标准等,经过一年的整治,情况得到很大好转。”
随意占地收费 扩大管理范围
鲤城区共有收费停车场(点)148个,去年初摸底调查时,有87个场点存在无证收费和无监管状态。为此,鲤城区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经营性停车场(点)收费管理的通知》,并于去年3月份开始专项整治。
鲤城区物价局在向调研组递交的工作汇报中直言,停车场(点)管理都属个人经营或个人承包,“乱收费较严重”。
有的虽有办理停车收费手续,但是没有经过批准,就自己扩大了收费区域,甚至自己定收费区;
有的根本没办理手续,自己占一块空地,有车辆来了,不给钱就不让停;
有的没有明码标价,或者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导致停车收费在计时收费等方面产生争执;
还有的没有收费票据,也没有财务账目,只凭存放证收费,为乱收费提供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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