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看您适合申请哪一类
2013-12-09 15:5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19日讯 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泉州市住建局明确了各种保障性住房申购的具体条件和泉州保障房政策。泉州2013年将有1368套保障性住房,接受市民申购或申租。
与此同时,泉州各类保障房保障对象进一步明确,比如廉租住房的对象为当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年收入暂定为46101.6元以下(单身家庭年收入13680元)、家庭资产总额17万元以下。
另悉,户口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的中心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收入和住房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也可申租公租房。
看看您适合申请哪类保障房
【经适房】
家庭资产总额今年度暂定17万元;家庭年收入低于46101.6元
截止申请日期,女年满28周岁,男年满30周岁的大龄青年,单人申请年收入低于13680元
市区居民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家庭户
自有私房面积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
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承租公有住房的,已将所承租的公租房退回原产权单位,或承诺所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交房后3个月内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公租房】
家庭资产总额今年度暂定47万元;家庭年收入低于84134.07元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有当地户籍或持有中心市区居住证
现有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
申请家庭未曾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适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