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合标车行驶要求 闯红灯处以20元罚款
2013-11-14 15:13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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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1月16日,为期将近一个月的教育、劝导、宣传为主的柔性执法方式将结束,泉州交巡警部门将开始依照处罚标准对市区超标电动车无牌证上路、不规范挂牌、逆行、闯红灯、超载、酒驾等危害较大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合标车5项行车要求:
1.驾驶电动车(指合标)必须年满16周岁。
2.电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都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3.合标车上路,自觉杜绝无牌证上路、不按道行驶、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超速、酒驾、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合标车)闯红灯、不服从交通指挥等可以处以20元罚款。
4.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的合标车须登记上牌,其他县(市、区)电动车(不论超不超标)也就不允许进入泉州市区行驶,市区车辆到县(市、区)也必须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自然也就无法上路。
5.合标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尚无硬性规定要戴头盔,安全起见,建议市民还是佩戴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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