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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江滨南路超速严重 民警2小时查60多起

2013-11-08 08:03 来源:闽南网 1
泉州江滨南路只有双向4车道,限速60公里/小时,却是市区超速的高发区域。目前已设置固定测速点,民警2小时查60多起超速。

【狡辩型】

被告知车速92码 还不以为意

  超速的车越来越多,上午10点10分许,路边就已停了十几辆违法的车辆。

  其中,一辆黑色奥迪Q7停下后,车上走下来一名年轻男子,姓黄。走到林警官面前时,说了句,“我赶时间”。

  “你超速了,92km/h”,林警官说。“92而已”,男子有点不屑。林警官抬头看了一眼,说“也就是吊销驾照而已”。

  这时,这名男子才知道后果有点严重。不好意思地挤出笑容,说:“那个路那么好开”,“我那个车被人刮了,我开快车是要赶去修一下车”。

  男子多次求情,林警官现场翻开处罚条例,让男子看清楚依据:超速50%以上,就可并处吊销驾照。

  “看在你认识到错误的态度,这次从宽处理,就不吊销驾照了”,林警官说,但分肯定要扣。

【求饶型】

伸出略微残疾手指 求民警别罚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急着去办事”、“我刚好要去开会,来不及了,你看,我还是个残疾人”,黄先生被拦下后,一路小跑到林警官面前,在他耳边碎碎念,然后还把自己的右手伸出来给林警官看。

  原来,男子的右手无名指一段指头缺失。

  林警官一看,说:“你这开车倒是快啊,查这么多,你最快了”。黄先生连忙又翻出手机对林警官说,“你看,我真的是有事啊,麻烦你了”、“我们残疾人考驾驶证不容易啊,警官”。

  “警官、警官,先别开单啊,等一下等一下”,黄先生一看要开单,又赶紧来缠林警官。

  原来,这位黄先生车速103km/h,超速50%以上,犹如开在高速公路上。最终,黄先生被处500元罚款,扣12分。

【随警小片段】

时间:前日

民警:泉秀派出所叶警官、董警官

退房时被偷钱包

  长春人付先生到泉州出差,在宏昌宾馆住了3天,前天早上8点多在大厅办退房手续,把钱包放在吧台丢失。叶警官调监控发现,一男子用衣服盖着钱包后偷走。付先生说,现金仅1000元,但钱包很贵,值6000多元。

民警抓到“老熟人”

  “下午4时许,市区刺桐路一个小区抓到一名小偷”,对讲机传来警情,董警官等人赶到现场,带回嫌疑人“老熟人”杨某军。经查,他2006年因盗窃摩托车曾被泉秀派出所抓获后判处拘役。2011年又因赌博被抓。

小事故后不靠边

  前日下午4时16分,泉秀派出所监控室画面显示,两辆轿车在泉秀街大华酒店门口追尾。因车主双方各执一词,赔偿协商不来,堵在路中间。董警官赶往现场,按照小事故处理原则,让双方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再协商。(本网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何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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