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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可试水农地抵押贷款 每年培养1.2万“新农民”

2013-10-07 09:31 来源:泉州晚报 0

【新型职业农民】

每年培养1.2万“新农民”

明年起,省级每年将培养2000名专科学历、1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并颁给相应资格和学历证书。继续落实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免学费制度。

高校农业教育将试行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中期参加生产实习,对自主创业的在读生实行弹性学习制。探索通过“定向委培”、“校企共建”、“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山区县,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等涉农高校,每年招收100名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的定向委培生;每年招收100名乡(镇)农技人员,开展专升本“直通车”学历教育。

【新型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享同等优惠

今年以来,我市家庭农场兴起如雨后春笋,不到半年时间已登记成立20多个。《意见》带来福音,今后我省将出台家庭农场专项扶持政策,开展注册登记,明确法人资格,享受与农民合作社同等优惠待遇。

为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培育建设15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监督约束及风险保障等制度;依托“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等开展人员培训。

【土地流转】

支持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落实到户。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支持以村为单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托管农户承包的闲散土地,实行代耕代种。推广沙县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支持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健全县乡土地信托网络,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记者 郑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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