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童玩摇摇车被夹身亡续 两经营者被刑拘
【部门行动】
全区排查摇摇车隐患
宝秀小区的摇摇车事故发生后,此事曾通报至泉州市政府值班室,丰泽区政府高度重视由事故折射出的摇摇车安全隐患,在安监、质监、工商、公安等多部门都介入调查的同时,丰泽区安监局口头通知了丰泽区各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近期的国庆安全大检查,对各自辖区内的摇摇车经营情况展开摸排备案,内容主要是摇摇车是否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丰泽区安监局意图通过这一调查,在单起事故的调查报告之后,通过层层上报,在泉州全市范围内引起对一直被忽视的摇摇车安全问题的重视,并试图在现有的法律、行政规定框架内,在整治时有所动作。
【记者调查】
生产:结构简单小作坊就能组装
多日来,记者走访调查获知,崭新的摇摇车售价在700元至2000元不等,据新门街一销售大型玩具商行店家介绍,摇摇车价格差异多取决于:摇摇车的外壳材料、MP3播放器有无、灯光多少。一家电维修工表示:“摇摇车结构极简单,稍有一点动手能力就能组装,没有紧急制动和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
记者走访摇摇车店家,得知其进货渠道多为浙江。淘宝上,一些摇摇车卖家坦陈,“只要购入零件,谁都能自己装。在浙江和广东,小作坊还有不少,有的是家庭式的,有的还会到我们店里进零件”。一位浙江台州的淘宝卖家向记者介绍,小作坊的产品可能会使用报废电机、塑胶皮带等零件,摇摇车的支撑铁架也可能忽视防锈处理,焊接马虎,“这些都会影响机器寿命。当然,也很不安全。”“稍正规的厂,会在车身上印厂名或者标志”,该卖家说,出厂质检合格证和说明书一般是不匹配的。
经营:自购、租赁或挂靠安全意识弱
摇摇车的经营存在三种模式,其一为店家自购经营;其二为(如该案)店家与机主共同经营,机主投放,店主负责供电和管理,收入两者分成;其三为店主向机主租赁,每月交付租金。
记者走访了解,泉州市区此三种经营模式均存在,但无论哪种模式,缺乏国家标准约束的摇摇车,没有合格证和说明书,甚至是“三无”产品的现状都普遍存在。
一租售方称,摇摇车每月租金130元,对于记者对安全的担忧,对方称,“我们不做‘飞机’型号,其他型号很安全”。
记者走访市区,10多家门外均有放置摇摇车,但车上均无安全警示。有店家表示,通常不会向乘坐孩子提醒注意安全,也不会留意孩子是否有家长陪同。
维保:多只注重外观电机保养少
除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外,“二手”摇摇车的安全问题更让人担忧。
记者向摇摇车租售者和经营店家了解证实,路面运营的摇摇车中,不少是“二手车”。
“我们做的规模不大,用全新车成本太高。只要外观还行,车能摇能唱歌就差不多了”。
与“二手车”随之而来的,是摇摇车的维保问题。无论是店家自购,还是租售者挂靠店家,“二手车”因本身多为“三无”产品,维修难寻原厂,只是“找个懂家电的师傅修修”,定期维保只停留在外观维护上。
“长期摩擦转动的机电产品,如果不定期上油,万一皮带老化崩断、框架生锈折断,导致飞轮飞出、车体急停或突然摇动幅度变大,车上的孩子不也飞出去了?”一位家电维修工对此表示担忧。
监管:
有规定
无处罚细则
虽然摇摇车作为小型游乐设施,非作为特种设备纳入质监部门监管的大型游乐设施,“但实际上,国家早在1994年就出台相关规定,是可以供行政部门管理摇摇车这一特殊产品参考和套用的。”丰泽安监局的魏先生说。
他说的规定,是国家质监局、建设部、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等六部门1994年发布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这一大类产品的生产销售、采购安装、运营管理等都有相关要求,甚至还对多种游乐设施做了分类和举例。
但该规定缺乏具体的处罚细则,2000年和2008年新旧两版国家标准《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都未能将摇摇车纳入其中。(本网记者 涂传之 田米 谢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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