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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首次优秀社工遴选 入选者可补助3万元

2013-09-23 10:29 来源:泉州晚报 0

  今年,泉州市首度开展泉州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活动。入选者将获得泉州市人才专项资金一次性3万元补助,并有资格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泉州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我市优秀社工人才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名左右(可视情况适当调整)。遴选范围包括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等各个领域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各类人才。但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具体遴选条件为:主业是社会工作且连续从事三周年以上(或兼职从事社会工作五周年以上),原则上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社会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对进一步开展社会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或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社会效应良好;或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带动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工作,事迹突出等。

  各县(市、区)(包括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申报对象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申报;市直部门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有意者届时可登录“泉州高层次人才网”或“泉州民政网”查看相关通知,下载申报表格,并按规定准备好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经过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审核确认等程序后,我市将对确认后的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记者 叶舒雯 谢曦 通讯员 赖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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