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10月1日实施 泉州主推“高品游”
2013-09-13 07:2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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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旅行社将不能安排加点和购物。团队游以高品质为标准,团费也跟着水涨船高,省外游和境外游价格大部分翻倍。
【影响】
新规挤掉的收入转嫁到了团费上
泉州市旅游局局长张锡坤介绍,新法里影响旅行社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项:旅游组织过程中不能设购物环节;旅游线路要严格遵守协议,不能中途调整行程,也就是不能加点。“以前,旅行社与景区、经销商间会有一个市场再分配过程,旅行社收入比较多样,取消这两个项目之后,被挤掉的收入会转嫁到消费者的团费上。”
短期内客源或锐减
团费的大幅上涨是否会影响客源?接受采访的旅行社都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估计客源要减少五成。”建发国旅杨巍总经理表示,目前团队游的客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单位组团,一类是中老年人,这两类消费者很少自助游,旅游团费忽然大幅上涨对于他们来说,短期内很难接受,他们可能会取消或暂缓旅行计划。
王颖静也认为,如果把当前的团队消费者分成高、中、低3档,那中档大约占50%,低档占20%~30%,这两档的客人对团费比较敏感,大幅提价肯定会让一部分人放弃出游。
更让商家担心的是,由于购物游取消,使得在一些境外游项目上,内地的旅游团费高于香港旅行社报价,可能会导致内地消费者到香港组团。“客源的减少在一段时间内肯定会造成旅行社经营压力。”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未来可能有一些缺乏竞争力的旅行社退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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