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7企业违反凌晨停运规定 驾驶员被列"不适岗名单"
2013-07-29 08:20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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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全省境内停止运行的规定,但仍有部分客运企业的车辆违规操作。据省运管局通报,泉州市客运7家企业21部车辆违规。
福建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全省境内停止运行的规定,但仍有部分客运企业的车辆违规操作。据省运管局通报,6月份全省共有22家客运企业的90辆客车在该时段违规,其中涉及泉州市客运企业7家车辆21部。
由于行车视线、驾驶人员疲劳等综合因素,夜间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隐患较大。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我省自2012年9月1日零时起实行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客运车辆班次的调整,并对每月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车辆进行统计通报和相应处罚。
从省运管局通报的情况看,6月1日至30日期间,违反规定被高速公路收费站记录的我省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分别为22家和90辆。其中,涉及我市的违规客运企业共7家,分别为:泉州中国旅行社汽车服务公司、泉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宏泰兴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中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仑峰(福建)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和德化县中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按照省运管局相关通知,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的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及所属企业,省运管部门将上报列入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内容,并将违规驾驶员列入“不适岗名单”。(记者 孙灿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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