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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被弄丢 快递公司称最高只能赔2000元

2011-12-10 09:5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市民黄先生委托泉州速尔快递公司(下称“速尔快递”)寄一台网络卫士安全网关管理系统到福州,不料,快递员却将包裹弄丢。速尔快递承认自身有失误,因消费者未保价,他们愿赔2000元。但黄先生无法接受,他说,这个货物价值4万元,要对方照价赔偿。昨日,黄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了此事。他说,他打算走司法途径。

  黄先生说,11月23日晚7点多,速尔快递快递员取件后没把货物送回公司,而是去了一家网吧上网,结果放在网吧外的摩托车上的包裹被小偷偷走。由于货物的进货价就要4万元,他们也向批发商开了“价格证明”。黄先生认为,虽然他当时没替包裹保价,但速尔快递该照价赔偿。他曾向泉州市工商局12315反映,但双方调解未果。

  速尔快递相关负责人魏先生说,当晚,快递员是在外面等待其他货物,才去了网吧。事发当晚,公司也向丰泽东海派出所报警。他说,黄先生在寄件时就该说明包裹很贵重。因为,价值超过万元的,他们一般都不会收件。“快递费才20元,赔4万我们不是赔死了。”魏先生认为,黄先生没替包裹保价,按照公司的标准,2000元已经是最高的金额了。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宗全认为,丢失包裹的官司中,消费者既要证明丢失物品的价值,还须有证据证明,丢失的物品就在包裹里,“举证比较困难。”此外,针对包裹保价的争议,因寄件人和速尔快递间属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消费者可以起诉包含“保价条款”的格式合同无效。

  泉州市丰泽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如果邮寄贵重物品,建议选择保价,或者在快递单上标明邮寄的物品清单。(本网记者 林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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