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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挪用公款 小伙打工一年还清3.93万赃款

2013-07-02 07:46 来源:闽南网 4

  闽南网7月2日讯 昨日上午,58岁的张先生揣着一把感谢锦旗,从漳州赶到泉州,送给丰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

  2007年,张先生的儿子小张在厦门当保安,网聊认识在泉州一餐厅当出纳的女友杨某。之后,小张受邀来泉州,当年,杨某挪用餐厅公款11万元,把其中3.93万元分多次汇入小张账户。小张说,这些钱大部分用于给女友买东西,案发后,女友被抓,自己因为害怕,逃到深圳。

  2011年,小张被丰泽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后于清网行动投案。去年,丰泽检察院认为,因没有证据证明小张与女友合谋挪用公款,便对小张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对于这一决定,小张及其家人很是感激,并表示要退还赃款。之后,回到漳州的小张清晨去卖早餐,白天都到水果批发市场当搬运工,靠着自己的努力,分6次把赃款都还清。(本网记者 尤燕姿 实习生 黄晓杰 通讯员 吴东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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