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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昨天,
泉州市举行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五周年纪念活动,全市一百家企业主在幕布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做出环保承诺,表示将为泉州减排做出贡献。
明年初,泉州将正式迎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泉州市代市长黄少萍表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个“金字招牌”务必保住,泉州将在污染减排及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再发力。
泉州市自2006年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后,各项环保工作持续深入,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取得明显成效。经评估,泉州市大部分指标均已达到考核要求,但仍有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等六项指标尚未达标。(本网记者 吴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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