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聚焦“遏制农村高价彩礼”,泉州多个部门作出答复
《关于加大力度遏制农村高价彩礼的建议》是泉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4号建议。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结束后,该建议交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办,市委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近日,这些单位对建议办理作了答复。
作为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在答复中介绍了我市农村彩礼总体情况。
泉州市彩礼总体呈现“区域差异显著”的特点,全市平均彩礼水平在8.8-18.8万元之间,农村地区普遍高于县城及周边社区。从各县区情况来看,可分为两类:彩礼偏高地区主要包括南安市、泉港区、惠安县以及晋江市、石狮市;彩礼适中地区包括泉州市区(鲤城、丰泽等)、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从嫁娶压力分布来看,男方娶妻彩礼压力较大的地区为南安市、泉港区和惠安县,这些地区彩礼金额较高且陪嫁返还比例相对较低,普通家庭往往需要承担较重的经济负担;女方嫁妆压力较大的地区则集中在晋江市和石狮市,有“高彩礼、高陪嫁”习俗,女方家庭通常需要返还双倍甚至更多的嫁妆,不少家庭还会陪嫁房产、商铺、车辆等大额资产。
市农业农村局在答复中介绍了近年来泉州市整治农村高价彩礼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包括:一是深化村规民约约束,筑牢群众自治基础。比如安溪县出台《婚丧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试行)》,提倡“彩礼不超过5万元,鼓励低彩礼或零彩礼”;南安市省新镇出台专项治理方案,将彩礼上限10万元、聘金4888元、金器新衣钱6万元等细化规定写入村规民约,该镇彩礼已从过去的30万元至50万元降至多数为8.8万元,婚嫁负担显著减轻。二是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推进治理。全市已创建4个省级、2个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打造20个移风易俗实践样本。三是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婚恋服务水平。比如团市委打造“青春有约”婚恋交友统一品牌,市妇联举办“泉城热恋”单身青年联谊活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依托“泉州市12355青少年事务热线”及社区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站,开设婚恋心理咨询专线,为青年提供情感疏导、婚恋指导等专业服务。四是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法治保障支撑。全市法院系统严格遵循《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时依法公正裁判,严厉打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以司法裁判明确否定陈规陋习。市司法局依托305个“农业普法超市”、353个基层便民法律服务站点,累计开展遏制农村高价彩礼专项普法650余场次。
对如何遏制农村高价彩礼,市农业农村局答复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要创新拓展文化宣导载体。计划于6月份在全市开展以“新风润古城 文明入人心”为主题的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用好新媒体平台,策划更多贴近青年群体的主题宣传活动。二要全面激发基层自治活力。优化“积分制”“清单制”等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四会”群众组织对高价彩礼现象的监督劝导职能,宣传推广“文明实践积分制”等激励约束措施,提升群众参与便捷性与获得感。三要巩固拓展公益转化成果。在“婚事简办+公益捐赠”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公益捐赠正向反馈与荣誉激励机制,宣传更多“简办为公益”的暖心故事,强化价值引领。四要精准加强青年婚恋服务。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婚恋观引导、集体婚礼、交友联谊等服务,切实减轻青年婚恋负担,推动形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婚育新风,以乡风文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五要持续深化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更多县(市、区)出台细化标准,并加强对村级公约执行情况的督导,巩固“三级体系”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打造移风易俗“泉州样本”。
作为协办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了答复。
市委文明办答复,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深化宣传教育。依托“一报一台一网”全媒体矩阵、泉州文明网等,持续挖掘、宣传各地运用“一约四会”抵制高额彩礼的典型案例,编排并展演反映婚恋新风的移风易俗优秀文艺节目,倡导重情义、轻彩礼的婚恋观念。二是拓展服务职能。推动职能部门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实施移风易俗行动要求,广泛开展“我在文明实践中心话新风”等活动,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彩礼。三是强化示范带动。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制+移风易俗”模式,发挥文明家庭的榜样作用,借助故事分享、经验交流等形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共同营造积极健康的婚育环境。
市司法局答复,将持续把遏制农村高价彩礼作为法治乡村建设与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推动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一要持续压实普法责任。进一步深化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遏制高价彩礼普法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推动专项普法从集中开展向常态长效转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二要深化精准普法宣传。精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紧扣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加大婚恋法律知识与涉彩礼纠纷案例宣传,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三要激活基层治理效能。建强“法律明白人”“蒲公英”志愿者队伍,推动普法宣传与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深度融合。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中同步推进移风易俗宣传,以法治护航婚俗改革,助力我市乡风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妇联答复,将继续举办“泉城热恋”单身青年联谊活动,推动青年婚姻健康发展;开展高校新型婚育文化宣讲系列活动,通过辩论赛、主题沙龙、专题讲座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青年深刻认识高价彩礼的危害,自觉摒弃陈规陋习,牢固树立简约适度、文明节俭的婚嫁理念,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在青年群体中落地生根、蔚然成风。
团市委答复,下一步将开展四项工作:一要深化思想引领,筑牢价值根基。选树宣传一批践行文明婚俗的青年榜样和“低彩礼”“零彩礼”感人事迹,引导青年自觉做文明婚恋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二要精准服务需求,解决急难愁盼。擦亮“青春有约”品牌,提升活动覆盖面和专业水平,探索开展婚恋心理辅导、婚前教育等服务。依托“青年之家”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年提供常态化专业咨询。重点关注农村大龄青年、外出务工青年群体需求,开展精准帮扶。三要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中心工作。依托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移风易俗 青年先行”主题实践,组织青年参与文明婚嫁宣传、集体婚礼、志愿服务等活动。四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活动共办、典型共推机制。定期开展青年婚恋状况调研,及时反映青年诉求,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共同营造崇尚文明、抵制高价彩礼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答复,下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要强化审判履职,筑牢司法裁判底线。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聚焦农村高价彩礼纠纷审理重点,精准把握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以最高院依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实践指导,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提炼裁判规则,依法公正裁判,尤其是严厉打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从而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彰显司法对陈规陋习的否定性评价,筑牢高价彩礼治理工作的司法根基。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案件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妥善化解涉彩礼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有序推进婚约彩礼纠纷的实质化解。二要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多元治理合力。主动将彩礼整治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积极对接民政、妇联、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建立高价彩礼治理协同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彩礼纠纷审判情况,共享治理信息;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乡村治理一线,推动形成“法庭+乡镇”联调联动的源头治理格局,依托基层人民法庭,联合乡镇、村委会建立彩礼纠纷预警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适时调处;针对彩礼纠纷集中区域,向乡镇政府、村委会发出精准司法建议,协助完善村规民约中关于嫁妆彩礼的规范条款,规范婚俗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婚介市场乱象治理,从司法层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婚介行为,助力遏制不良婚俗。三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文明婚俗氛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治讲座、新媒体矩阵传播等形式,普及彩礼相关法律知识,解读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乡村巡回审判为契机,邀请村民、村干部旁听庭审,用群众身边的案例“现身说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利用日常联络、随案随访等契机,适时开展民情调查,强化与基层民众的沟通交流,尤其是充分发挥乡贤宗亲的作用,引导群众摒弃攀比心理,倡导文明婚嫁新风,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文化宣导、基层自治、公益转化、婚恋服务、制度建设五大重点,持续深化农村高价彩礼综合整治,并将在答复后三个月(8月底左右),将办理实际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及代表本人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