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 泉州公安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70余起
闽南网5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田政)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泉州公安于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果,并发布3起典型案例。去年以来,泉州公安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0余名,获哈尔滨亚冬会组委及公安部业务局5次表扬。
在守护经济安全方面,公安纵深推进“歼击”“猎狐”“闽剑”等专项行动,破获金融、涉税、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案件2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8人,累计从境外追回逃犯16名;通过市县一体化专班运作,侦破10余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人;发起8起全国性集群战役,全链条摧毁跨区域职业犯罪团伙,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在服务经济发展上,严打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破案1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2人,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建成28个经侦警务联络站,实体化运行晋江安商护企警务服务中心,实现涉企服务 “一窗通办”;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200余场次,覆盖企业员工3万余名。同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推行案件全流程闭环监督,以数据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陈某宗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
2025年12月,泉州公安机关破获陈某宗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扣押违法资金414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宗在担任泉州某鞋服集团工程部副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多家供应商的好处费共计约1000万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嫌疑人陈某宗通过虚增供应商合同项目及价格、加价等手段套取该集团资金,并通过签订虚假分包合同完成套取资金的转移,下级分包公司收到钱款后扣除挂靠费用,将剩余钱款转到犯罪嫌疑人陈某宗指定的银行账户,涉及资金约100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某国际旅行社泉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5年1月,泉州公安机关破获某国际旅行社泉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初某利、李某琳。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初某利、李某琳在泉州地区通过低价诱使群众参加旅游,在旅游期间公开宣传该公司的“海鲜项目”,以《销售合同》的方式,让客户进行“精品野生海参”、“精品野生鲍鱼”等海产品投资,一年内返还利息11%至13%不等。截至案发时,已向80余名不特定群体的群众吸收“投资”8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初某利、李某琳二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判决。
林某勇、李某武被合同诈骗案
2025年3月,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林某勇、李某武被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通、陈某雄。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通、陈某雄以提供虚假的品牌授权材料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网店,后与受害人林某勇、李某武签订网店租赁合同以及售卖合同,共计骗取受害者人民币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郑某通、陈某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判决。
